汉中除夕杀人案
陕西汉中男子张扣扣在除夕当天持刀杀害同村王家三人,称系为22年前母亲被伤害致死一事报复,案件引发广泛社会讨论。
2018 年 2 月 15 日,除夕,中午 12 点 20 分左右。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三门村,三个人被同村村民杀死:71 岁的王自新,和他 47 岁的长子、39 岁的三子。
凶手叫张扣扣,35 岁。两天后的上午,他投案自首。
要理解这件事,得回到 22 年前。
1996 年,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死了。死因是两家因为地基纠纷起的冲突,矛盾升级之后,她被时年 17 岁的王正军用木棒击打太阳穴致死 —— 王正军是三兄弟里最小的那个,也就是 2018 年那天被杀的 39 岁的那位。
那件案子当年是判了的。因为王正军当时未成年,又因为汪秀萍在这起冲突中存在过错,他被判有期徒刑 7 年。
还有一个细节被记录了下来:张扣扣当年亲眼目睹、甚至直接参与了母亲与人斗殴致死的过程,以及法医解剖母亲尸体的场面。此后他的性格变得内向。
2018 年案发之后,网上很快把这件事讲成了一个「为母报仇」的故事,一部分人对张扣扣抱以同情。
然后舆论发生了反转。
反转的原因不是新的事实推翻了旧的事实,而是一些媒体去查了 22 年前那件事的另一面。界面新闻采访的知情人回忆,汪秀萍「太爱骂人」;澎湃新闻采访到的村民说,她为人强势,「嘴上不饶人」「和村里很多人都吵过架」。
这些细节并不改变她被杀这件事的性质。它们改变的是另一个问题的答案:她是不是一个"完美的受害者"。 而先前那份同情,有一部分原本就架在这个答案上。
那几天里,中国的媒体为这件事写了很多评论。
《人民法院报》的一篇里有一句是这样说的:
个体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,有许多隐秘的事情我们并不知晓,因此个人对于正义的理解一定是片面的。凭借个体对正义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,很有可能出现灾难性的后果。
《环球时报》的公众号则抓住了那套辩护逻辑里的一处矛盾。它说,为张扣扣辩护的核心逻辑是「因为当年法治不彰,杀害张母者没有偿命,所以张扣扣杀人情有可原」。然后它反问:这些论者批评的正是当年法治不彰,结论却是对破坏法治的人大加赞赏、同情有加 —— 「你们到底是尊重法治,还是信奉血债血偿的丛林法则呢?以歌颂非正义的方式来维护正义。」
2019 年 7 月,张扣扣被执行死刑。
而这件事里有一个细节,我觉得比上面所有的评论都更值得记住。
2001 年,张扣扣去新疆当兵。部队的领导问他为什么来当兵。他说,当兵可以锻炼身体,为了以后给母亲报仇。
当时那位领导给他做了好几天的思想工作。